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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污泥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专栏:企业新闻
发布日期:2024-09-01
阅读量:3338
作者:加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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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我公司拟公开招录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对生产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业污泥进行清运、处置(循环利用)。具体信息如下:


一、污泥情况

我公司工业污泥主要为:酱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硅藻土泥、加加总部污水站和加加白马桥基地污水站产生的污泥(以下总称污泥)。

其中:

硅藻土泥是酱油通过助剂过滤后产生的有机泥,含大量有机物质,同时含有一定盐份,呈灰白色,含水率40%左右,不成团块非粉状物,需自带铲车装车,约半月处理一次,需高档板车装运,具体以实际产生情况为准。

污水站污泥呈黑褐色,主要是污水加入絮凝剂后的压滤产生物,含有机物质,同时含有一定盐份,含水率90%左右,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用3吨钢桶盛放,需自带用随车吊平板货车,作业司机需持吊装作业人员证上岗。加加污水站每天吊运一次(1~2桶),白马桥污水站约3天吊运1次,具体以实际产生量情况为准。

鉴于上述,我公司污泥具备综合利用的条件,可以用于作为肥料基肥,还可以制备建材原料和新型材料,从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考虑,具有良好的资源化利用价值。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农林牧渔、一般工业、食品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相关类似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② 从事回收利用或填埋焚烧处理的单位,应具备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明或资源利用项目并验收符合条件证明。在宁乡本地(不跨区域转移)必须有用于污泥暂存和周转的经营场地(存转量不得低于50吨/天的场地),场地有具备“三防”设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同时,具备能消化处理项目工业污泥的技术、设备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及相关资质。本项需提供:专业用于污泥加工贮存的设施、设备清单或照片。

③ 具备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紧急情况下能在1小时现场处理,每日工业污泥处置必须要能满足污水站的正常运转。

④ 招投标单位必须提供项目有关的环评批复、应急预案备案表、环评验收文件,同时提供本年度范围内的环境监测合规性报告。具备环境管理制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优先。

提供相关运输资质: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资格证、驾驶员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⑥ 其他综合能力,如检化验能力、履约评级等。


、投标其他情况说明

1、投标单位应编制投标文件一份即可,递交至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2、投标单位必须交纳1万元信誉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保证金立即返还,中标单位合同期满一次返还。

3、无论污泥市场变化情况如何,招标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变,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投标指导价格为194元/吨,按季度凭加加集团过磅单据实结算。价格投标文件单独不与投标文件一并编制,请单独签封、盖章,同时递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投标单位和个人,请携带资质材料于2024年9月12日前到加加集团安全环保部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人:王潇潇

联系电话:1856953025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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